一.中国政府奖学金简介
为增进中国人民与世界各国人民的相互理解和友谊,发展中国与世界各国在教育、科技、文化、经贸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中国政府设立了一系列奖学金项目,资助世界各国学生、学者到中国高等学校学习、进修和从事研究活动。
中国教育部负责对外提供中国政府奖学金,并委托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具体负责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的招生及日常事务的管理工作。
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的留学生将被安排在中国教育部指定的88所高等学校学习。在这些学校,留学生可以学习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经济学、法学、管理学、教育学、历史学、文学、哲学等学科门类的300多个专业。
我们热忱欢迎各国优秀青年学生、学者和教师到中国的高等院校学习、进修和开展研究。
(一)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及申请途径
1.中国政府奖学金
此项奖学金系中国教育部根据中国政府与有关国家的政府以及有关国际组织签订的教育交流协议或达成的谅解对外提供的全额奖学金或部分奖学金。包括本科生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奖学金、汉语进修生奖学金、普通进修生奖学金和高级进修生奖学金。申请人可向所在国负责派遣留学生的政府部门、有关机构或中国驻所在国大使馆(总领事馆)提出申请。
2.中国政府长城奖学金
此项奖学金系中国教育部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供的全额奖学金,只招收普通进修生和高级进修生。申请人可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或向其所在国教科文全委会提出申请。
3.优秀生奖学金
此项奖学金系中国教育部为资助已在华完成原定学习计划,并于当年考取硕士或博士研究生且品学兼优者继续完成其学业而设立,包括全额奖学金和部分奖学金。申请人可通过本人所在学校向留学基金委提出申请。
4.HSK优胜者奖学金
此项奖学金系中国教育部为资助在中国境外举办的
汉语水平考试(HSK)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外籍考生来华进修汉语而设立的全额奖学金。申请人可通过考试主办单位或中国驻所在国大使馆(总领事馆)向留学基金委提出申请。
5.中华文化研究项目
此项目系中国教育部为资助各国专门从事中国文化研究的专家、学者来华进行短期研究而设立的资助项目。申请人可通过有学术交流关系的中国有关大学、教授或中国驻所在国大使馆(总领事馆)向留学基金委提出申请,亦可直接向留学基金委提出申请。
6.外国汉语教师短期研修项目
此项目系中国教育部为资助各国从事汉语教学的专职教师来华进行短期研修而设立的资助项目。申请人可通过中国驻所在国大使馆(总领事馆)向留学基金委提出申请。
(二)中国政府奖学金内容
1.全额奖学金:中国政府全额奖学金包括学费(研究费)、紧急医疗费、基本教材费、住宿费、生活费、一次性安置补助费和一次性城市间交通费。
2.部分奖学金:享受全额奖学金中的一项或几项。
3.国际旅费;申请人的国际旅费原则上自理,另有协议者除外。
4.奖学金生活费标准及其他项目奖学金内容详见各项奖学金申请办法
二.
如何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
(一)招生时间和报名办法
奖学金生的招生时间一般为一月初至四月底。各国的具体报名时间和办法由中国大使馆与派遣国有关留学生派遣部门商定。详情请向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或中国大使馆咨询。
(二)奖学金的申请
申请人应符合奖学金《申请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严格按要求认真填写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交学历证明、成绩单、学习计划、健康证明及推荐信等有关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在《申请办法》规定的时间内由承办招生工作的派遣国驻中国大使馆或中国驻派遣国大使馆直接送抵或寄达留学基金委。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详情请参照所附各项奖学金的《申请办法》。
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无论是否录取都将不予退还。毕业证书、《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等重要资料的正本务必由申请人本人保存。